经高要区人民政府批准,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(合同工性质)50名,其中刑事技术辅助人员30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经高要区人民政府批准,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(合同工性质)50名,其中刑事技术辅助人员30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男性,年龄18至28周岁;肇庆市及周边城市户籍;身高165厘米以上;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;辅警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刑事技术辅助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;公安专业、政法院校、法学专业、法医或者临床专业毕业和退伍军人的优先聘用。
二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 8月10日至14日,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5:00—17:00。
2、报名地点: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二楼政工室(高要府前大街15号)。
3、报名要求:应聘人员请于网上下载填好《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》,自备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,并持本人户口本、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,退伍军人提供相关证明,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笔试:笔试内容包括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行政处罚法的基本知识及公文写作。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50%。笔试时间将在8月下旬举行,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。
2、体能测试: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(参照省公安厅体能标准计分)。体能测试占综合总分20%。体能测试时间将在8月下旬举行,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。
3、面试: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计算机能力及打字速度,语言表达能力,含阅读文章及回答考官提问。面试成绩占综合总分30%。面试时间安排在体能测试当天举行。
4、体检: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5、政审和聘用:报考人员考试考核、体检合格后,经高要公安分局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政审调查合格后,择优聘用。
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。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,签订劳动合同,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、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。
2、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核测试,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。
3、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、真实性负责,如有造假,取消资格,并由其本人承担由所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4、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。
5、被聘用人员由我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,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